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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2022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4-25 11:32:5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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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2022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机构:
根据《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做好宁夏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报考课程时间:
上半年5月6日9:00至12日17:00
下半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7:00
2.审核确认时间:
上半年5月6日9:00至13日12:00
下半年11月4日9:00至11月11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
上半年5月6日9:00至13日17:00
下半年11月4日9:00至11月11日17:00
4.考核时间:
上半年6月18日至26日
下半年12月10日至25日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助学机构按照要求自行确定。
二、考核方式
1.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课程,在网络助学平台中有的,通过网络助学平台进行考核;在网络助学平台中没有的,通过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在线考试系统进行考核。
2.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开考专业的实践课考核,按照主考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
3.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监督和管理。主考学校制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报我院备案,助学机构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报主考学校,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各助学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每名考生一次考试最多可参加四门课程的考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
2.各助学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考试期间严把考生身份确认关,坚决杜绝冒名顶替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3.各助学机构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试安排,则另行通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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